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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定向选调生招录程序与选拔流程详解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 年龄一般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9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6.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 7. 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进行报名; 2.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场报名。
三、选拔流程
1. 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 2. 笔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3.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 体检:对通过面试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 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 6. 公示:对考察合格的举报 -
选调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19日18:00。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www.hebpta.com.cn),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生,可同时报考3个职位,即1个省直职位、1个设区市市直或雄安新区工作部门职位、1个县直职位(所报市直职位和县直职位原则上应隶属同一设区市或雄安新区,报考定州市职位的可兼报保定市1个市直职位,报考辛集市职位的可兼报石家庄市1个市直职位);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毕业生,可在标注专门面向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招录的职位中,报考1个县直职位。
2.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通过系统内“推荐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2025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打印的《推荐报名表》信息不得改动,如有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推荐报名表》须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或白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推荐报名表》相关信息确定并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大小控制在2M以内),在系统中上传后提交审核。
3.提交审核后,若考生有报名志愿审核不通过,可再次修改报名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修改后的信息需保存,下载打印新的《推荐报名表》,再次盖章、上传并提交审核。如没有再次提交审核,则以目前已提交审核的信息为准;一旦再次提交审核,所有志愿将重新进行审核。
4.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6.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2,截至1月19日18: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若该职位选调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职位人员可于1月20日18:00至21日18: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08508、83824748。
(二)资格审查
对提交审核的考生,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待所有报考岗位全部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除因职位核减需重新报名审核外,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于2月24日9:00至3月1日10:3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2025年3月1日(周六)上午10:00-12:00,在石家庄市进行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1个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职位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选调计划与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情况,将及时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在石家庄市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增设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专业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1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列入签订就业协议名单范围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限内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相关招录单位,请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提供三方就业协议或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空缺职位由招录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考生须恪守诚信精神、自觉履责践约,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分别组织。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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