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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唐山户籍居民; 2. 持有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 3. 在唐山居住满1年; 4. 没有犯罪记录。
二、申请材料
1. 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申请表; 2. 唐山户籍证明; 3. 港澳居民身份证; 4. 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5. 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办理流程
1. 准备好上述申请材料; 2. 到唐山市民政局港澳事务办公室提交申请; 3.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4.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5.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唐山市民政局港澳事务办公室; 3. 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4. 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办理。
以上是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理流程的详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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