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理流程详解

唐山 更新于:2025-04-21 02:18
  • 聪颖春风0F

    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唐山户籍居民; 2. 持有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 3. 在唐山居住满1年; 4. 没有犯罪记录。
    二、申请材料
    1. 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申请表; 2. 唐山户籍证明; 3. 港澳居民身份证; 4. 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5. 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办理流程
    1. 准备好上述申请材料; 2. 到唐山市民政局港澳事务办公室提交申请; 3.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4.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5.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唐山市民政局港澳事务办公室; 3. 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4. 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办理。
    以上是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理流程的详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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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平阳重工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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