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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以下是一份基于当时信息的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指南与流程解析。请注意,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设立账户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指南与流程
#### 1.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必备材料。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需证明家庭情况,户口本是必要的。 - "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工作证明":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 "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接收公积金提取或贷款到账。
#### 2. 办理流程
"步骤一:注册并登录"
- 访问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使用其官方APP。 - 注册个人账户并登录。
"步骤二:填写信息"
- 在个人账户中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 填写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等。
"步骤三:上传材料"
- 根据要求上传上述准备好的材料扫描件。
"步骤四:提交申请"
- 检查所有信息及材料无误后,提交申请。
"步骤五:审核"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步骤六:账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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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设立】
(一)设立时间。单位自办理完成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二)单位应当向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1.职工开户清册。职工Ⅰ类银行储蓄卡发卡银行范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唐山银行,该储蓄卡作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卡,用于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职工账户发生转移或合并后可继续使用。
2.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和工资发放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期内劳动合同、职工工资明细表、补缴公积金明细表、单位缴交养老保险证明)。
3.单位录用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的,应当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者护照(外籍人员);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三)设立账户。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账户设立手续,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用于记载职工缴存、提取、贷款等明细情况。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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