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流程及办理地点详解

唐山 更新于:2025-04-21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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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是指港澳居民在唐山定居的证明文件,它对于港澳居民在唐山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的签发流程及办理地点详解:
    一、签发流程
    1. 准备材料:港澳居民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港澳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居住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唐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3. 审核材料: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 签发证明:审核通过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签发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
    5. 领取证明:港澳居民可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定居证明。
    二、办理地点
    1. 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2号,联系电话:0315-2825225。
    2. 唐山市各区、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注意事项:
    1. 办理定居证明时,港澳居民需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3. 定居证明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需重新办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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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办理单位: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

      工作时间:周六正常受理,周日休息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址:路北区长宁道956号

      电话:0315-2530379

      办理时限: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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