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全面升级,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缴存范围逐步扩大。唐山市作为京津冀地区的重要城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全面升级,旨在更好地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二、升级内容
1. 缴存对象扩大:2025年,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将扩大至包括以下人员: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等企业及其职工;
(3)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自雇人员。
2. 缴存比例调整:根据不同类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将在现行基础上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等企业,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
(3)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自雇人员,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
3. 缴存基数调整:缴存基数将根据职工上一年度举报 -
【缴存范围】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在职职工是指在上述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在唐山就业的港澳台同胞、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依照本市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举报 -
举报